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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工作计划,学校将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校党委和行政工作部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预算编制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的可能,要优先保障教学科研经费的支出需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

(二)2019年度综合预算方案,继续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学校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预算年度所有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及可考量因素合理测算支出需求,坚决杜绝无预算先实施,先支出后预算的现象。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预算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允许超范围开支、铺张浪费、套取挪用、虚报冒领。

(三)各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2019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充分认证,认真组织本单位预算申报工作。各预算申报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申报程序,按规定时间及时递交预算申报材料。相关预算申报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

 二、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的申报

(一)2019年度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参照学校目前支出水平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测算申报,113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人员经费需求明细表》(附件1)。

(二)学校教学运行经费将根据相关预算定额标准和教师人数、学生人数等基础数据计算。请人事处据实填报教职工人数,113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教职工人数表》(附件2),请教务处、研究生院据实填报学生人数,113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学生人数表》(附件3)

(三)各单位2019年日常运行经费将基本维持上年水平,如部门业务量和业务类型有较大变化,确需新增、调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的,请于113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4)。

三、专项支出预算的申报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2019年起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前期2019-2021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征集工作已顺利开展,现按照学校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专项资金预算将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项目库中择优安排。请各单位对前期申报的专项项目进行认真核实,如有补充申报的或对原有专项申报进行修改的请务必于113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西安工业大学2019-2021年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5)。各单位如无变动情况此次无需另行申报。

                                              

财务处负责部门: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沈龚平   联系电话:86173069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人员经费需求明细表》

2、《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人数表》

3、《西安工业大学学生人数表》

4、《西安工业大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

5、《西安工业大学2019-2021年专项预算申报书》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