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共170名。约占我校正式党员的5.1%。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干部党员(不含双肩挑)代表不高于40%,教师(含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党员代表不低于46%,离退休党员代表约占6%,学生党员代表约占8%;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分配,参照上述比例和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正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遵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以及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等原则确定。现任的党员校领导作为校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一个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并相应增加该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具体条件如下: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四)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

(六)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四、代表选举原则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三)代表的产生既要考虑到广泛性,有各方面的党员代表,注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又要坚持先进性,坚持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

五、代表产生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8日前)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安排部署代表选举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二)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党员大会之后)

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有表决权的党员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汇总上报所在的选举单位。

(三)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022年4月15日前)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以及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022年4月22日前)

各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返回各党支部进一步酝酿。各党支部组织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并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上报所在的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党支部的酝酿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形成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酝酿提名的方法步骤、差额比例、人选结构等),填写《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册》,并于2022年4月22日16:00前报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五)正式选举代表(2022年4月29日前)

学校召开党委会会议,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同意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离退休党委召开党员代表会议)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形成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参会人数、选举方式、选举结果、构成比例等),填写《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和《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并于2022年4月29日16:00前报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六、代表选举办法

代表选举形式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再等额正式选举产生代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代表的资格审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由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的程序、方法及代表构成是否合理等进行严格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届时提交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经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发动。召开中共西安工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大会的基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真正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党员学习党的知识、坚持党性原则、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过程。

(二)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选举程序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党支部和党员的参与面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三)严肃工作纪律,按时完成任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在代表推荐、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